还有这饭
林笙手指轻轻在盖子上敲了两下,随后毫无负担的将其揭开。
反正都要扔,不如就扔他肚子里吧。
他不嫌弃。
嗯,别说,还真香。
总裁的午饭就是比外卖好吃。
就是那家伙不是不吃辣吗,怎么每道菜都带了点辣?
虽然不多,但对陆景熠绝对是致死量。
还好这份被他吃了,不然要是辣到掌管经济命脉的陆大总裁,那做饭的厨子指定得天凉王破。
哎呀呀,要这么说,他哪是炮灰呀,分明是祥瑞。
一下救俩人。
礼物
三十万在手,林笙心里踏实极了。
对他这个上辈子胜似孤儿的人来说,钱是他所有安全感的来源,所以才会没日没夜的工作挣钱。
可他不会再像以前一样当个守财奴。
有钱当然要花,万一复活不了他得死不瞑目。
到了晚上,林笙带着战利品归来。
有送给方阿姨的耳环,送给陆叔叔的领带,还有送给早出晚归的高三学子——陆景晨的球鞋。
“我去,林笙你抢银行了!这球鞋可三万多呢!”陆景晨一脸惊讶。
虽然陆家是顶级豪门不错。
但每月的生活费陆景熠只给他两万,根本不够花,即使偶尔多一点,那也没超三万过。
所以,他理所当然认为林笙这个后来者,比他还少。
见陆景晨头发还在滴水,林笙将鞋塞给他:“你不是想要这双鞋很久了吗,快拿进去吧,我还要去接你哥下班呢。”
林笙说完就要转身下楼,谁料还没等迈开腿就被陆景晨一把拽进房间。
“欸,小晨你干嘛?”
陆景晨捂他嘴:“别喊!”
“说,哪来的钱!”
林笙翻个白眼轻轻拨开他的手,暗道这兄弟俩一个毛病:“我本来就有钱啊。”
“不可能。”陆景晨言辞凿凿:“我都在广场那家啃得鸡见你好几次了,连吃那个你都用优惠券,你不可能有钱!”
林笙:
大意了。
下回再跑远点吃。
他还以为只要不在公司附近就没问题。
却忘了广场那边是学生的天下了。
不过
林笙想到什么,笑得不怀好意:“小晨见了哥哥怎么不打招呼呀,奥,还去了好几次啃得鸡呢,你说要是我把这件事告诉你”
“你敢!”陆景晨瞪着林笙:“反正你也偷吃了,你敢告诉我哥那我也说,我、我还说你为了当我嫂子,偷人家的鞋来讨好我!”